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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机制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等举措,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模式转向互助共济模式,逐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2023年1月起,西安市已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至今,个人账户金额到底有何变化?一起来看看
一、个人账户划拨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統筹基金按100元/月定额
划入。个人账户划入额度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分析:
1、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在职职工个人医保缴费还是全额划入个人账户。
目前医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是4618,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4618x 2%=92.36元。
但如果医保的缴费基数是5000,那医保个人账每月划入5000 x 2.0%=100元。
另外按照上述规定,已经退休的,医保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100元/月定额划入。
2、以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由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改革后,个人缴费依然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二、门诊如何报销额度及比例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西安职工门诊可以进行医保报销,在职职工三级医院可报销50%的门诊费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
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注意:参保人员享受住院医疗报销待遇时,不享受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统筹与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有交叉时,先使用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门诊特检特治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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