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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西安)基本养老保险年审工作指南
发表日期:2020-10-16编辑:SROHR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陕人发[1998]37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令)等规定,我处将从10月起开展2020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年审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和办事步骤如下:

(在高新区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可登陆西安高新区社保业务网,进一步了解高新区的工作安排)

一、年审范围


在西安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均须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二、年审方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推动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2020年缴费基数年审工作将进一步推行“诚信申报”方式。同时,适当保留和完善“便捷申报”方式。

(一)采取诚信申报方式的参保单位,通过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上传《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采取“不见面”审核的经办服务模式。

(二)采取便捷申报方式的参保单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上传《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后,采取“网上预约申办”,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窗口一次办结”的经办服务模式。

重要提示:


1.各参保单位在年审之前,务必查看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的通知消息栏,了解本单位采取上述何种方式,以便相应做好相关工作。

2.诚信申报的参保单位,可在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成后,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陕西养老保险APP查看审核结果。

3.便捷申报的参保单位,按网上服务平台预约时间前往养老保险机构窗口办理年审业务,可确保当天受理;未预约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当天工作量酌情受理。

4.《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中,各参保单位仅填报“用人单位申报声明及意见”栏的情况。“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栏无需勾选。

三、年审时间


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为确保年审工作高效有序,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每周四不受理年审预约,周四仅处理补缴费和遗留业务(在区县经办机构参保的单位不受此时间限制,以参保地养老保险机构时间安排为准)。

四、年审地址


用人单位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五、年审步骤


(一)诚信申报单位年审步骤

下载并上传《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登录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s://wsfwpt.shaanxi.gov.cn),在“单位管理”——“单位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模块中下载《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核对数据后,按要求上传此表。经办机构查看了印鉴齐全、清晰的《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后,年审业务完成。

(二)便捷申报单位年审步骤

第一步:上报表格

下载并上传《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办法同上。

第二步:网上预约

参保单位在网上服务平台预约年审时间。

第三步:社保审核

参保单位按预约时间携带有关年审资料前往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审核。若携带资料不齐全或需补充说明时,需按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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