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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期间、产假期内应否享受过节费?看完你就懂了!
发表日期:2019-10-30编辑:SROHR

今年的国庆14亿中国人民人心空前凝聚,爱国热情空前高涨。在欢庆之后,身边的朋友都开始最后的年终冲刺。我关注到有一些休产假的女性读者留言:单位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有惯例向员工发放过节费。有一些员工在生病治疗(医疗期内)适逢法定假日,也有一些休产假的女性员工在产假期内适逢法定假日,那这些是否能主张过节费,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呢?

其实对于病假(包括医疗期内)工资,通常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集体合同或者个别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高于该标准的,应按高标准执行。

   过节费也不是基于劳动者给付的报酬,对于在病假期内能否享受过节费,并无强制性法律规定 ,宜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其中相关法律法规也未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应否享受过节费作出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由于过节费不是基于劳动而给付的报酬,虽然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通常作为工资性收入与工资合并计算,但不宜直接将其作为工资,除非有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在不作为工资的情形下,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否应享受过节费,应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生育期间的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都领吗?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区别

1、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的发放主体是社保机构,而产假工资,则是女性生孩子期间,公司给女职员发放的工资,发放主体是公司。

2、性质不同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产假工资:公司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所发放的产假工资。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3、范围不同

生育津贴里包含产假工资。

二、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领取吗?

虽然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实际中往往会合二为一,也就是说很多公司是没有产假工资的,只是发放了生育津贴。

但一般来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如果公司没有给女职员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因为缴纳的时间不够,不满足领取生育津贴的标准,那么公司是需要为女职员发放产假工资的。所以说,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能同时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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