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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日期:2017-04-13编辑:SROHR

为进一步推进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习生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2.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从事过法律服务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4月21日。
2.报名地点:莲湖区西关正街92号莲湖文化大厦5楼合作洽谈室
联系电话:02962575666 ; 联系人:王女士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三、招聘办法与待遇

1、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用、录用程序进行,择优录取,信息公开。
2、所聘人员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主要从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业务等辅助性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或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3、工资面议。

四、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经审查符合要求人员,将安排面试,择优录取。
 

西安市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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