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丝路起点    服务一带一路

西安D、E类人才新规!今后调整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
发表日期:2022-11-17编辑:SROHR

 最新通知,近日,西安市人社局制定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

《办法》将原西安市D类人才调整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西安市E类人才调整为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并进一步扩大了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范围。

图片

同时对“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审核,采用社保信息查询系统比对,启用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专用章(电子印章),颁发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电子证书,方便各类人才和相关单位下载、查询、使用。

《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及相关通知同时废止。

《办法》施行前已经认定的D、E类人才仍按原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申请原D、E类人才认定的,有效申请时间在2022年12月1日前的,按原规定执行。

具体详情如下:

01
人才标准

实用储备人才:指围绕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在西安就业创业的人才。主要指具有硕士、学士学历学位以及具有中级职称、技师资格的人员。

地区优秀人才:指围绕西安市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在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生物医药6大支柱产业;人工智能、增材制造(3D打印)、机器人、大数据、卫星应用5大新兴产业;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软件和信息服务、会议会展6大生产性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及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

具体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以最新公布排名为准)

2.获得省、市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

3.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的硕士学位人员(最新或毕业当年世界大学四大排名之一: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4.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5.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吸引就业20人(含)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

6.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税后)待遇的人员。

02
申请流程

人才分类评价申报确认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按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评价申请。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2.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不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一年及以上)代替劳动合同。

3.西安用人单位为个人按期逐月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含)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国国籍人员可用所在单位6个月(含)以上的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和单位说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学位和学历证书。国内学位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如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库中查询不到的需提供原批准材料。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7.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行业10强的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确认评价的,提交单位系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行业10强的凭证及担任高级职务的聘书、工作合同等任职凭证,单位官方网站及含本人信息网页的打印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8.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申请确认评价的,须提供所获荣誉的官方认定证明材料。

9.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吸引就业20人(含)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

10. 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税后)待遇的人员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制式薪资证明原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同时还须提交能够反映其年薪30万元以上的完税证明,以及近期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税后累计达到30万元)。

驻西安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只提供上述1、4项相关材料。(申请人才评价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的资格审核名单,其人才评价证书需在取得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优申报。

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含市级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由单位根据人才贡献度、业绩表现等指标情况进行推优申报。

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在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下载打印《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单位意见后,加盖公章,同单位书面推优意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报送到相应受理确认部门。

03
如何公示?

采取分级分类公示。

1.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市人才中心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打印评价结果,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2.区县、开发区网站公示。

各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各自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自行打印评价结果,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受理确认部门出具加盖各部门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专用章的《西安市人才分类评确认证书》(如下图)。

图片

另外,将启用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专用章(电子印章),颁发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电子证书,方便各类人才和相关单位下载、查询、使用。


全国服务热线:400 029 3022

E-mail:kefu@sroso.com

公司网址:www.sros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