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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已开始,你退税了吗,结果如何?
发表日期:2020-04-26编辑:SROHR

1.个税申报 有人欢喜 有人忧

最近几天,关于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消息在网上被热议,个税史上首次年度汇算开始了,有人晒出自己领到的退税金额。

有的人收获意外之财的退税金额从几块到上万的都有;也有的人,只是重在参与,走个流程,最终既不退也不补税。

当然也有的人直接傻眼了,非但没有退款,反而还要给国家交钱去补税。

 

今年是中国个税上首次汇算清缴。身为劳动者,大家都非常关心自己能不能申请退税,怎么退?能退多少?这两个问题甚至一度把专业词汇,个税汇算清缴的推成了网络热词。

要说自疫情到复工以来的最火的App,一个是钉钉,另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App。

 

 

现在,全国(除湖北外)各地纷纷办理汇算清缴业务,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的申报汇算清缴,从4月1号开始可以通过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汇算清缴并不是因为疫情而产生的措施,而是一项既定的计划。

只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使得本计划3月1号就开始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推迟了。

另外,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是6月30号,所以大家要注意不要错过了。

之所以说是既定政策,是因为2018年的国家就开始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从2019年开始实施。

在之前《个税法案见证中国人民富起来的历史》中一文讲到过,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法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为什么有人退税,有人却需要补税呢?

如今的出现多退少补的现象是因为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交制度。

在往期的《为什么要实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源自这一冲突》一文中,详细阐述过,在分类征收制度下的源泉扣缴与2018年出台新《个税法案》出现了不匹配、不适用,亟需与其相匹配的办法——那就只有个税汇算清缴了。

也就是说,年度综合绩效制度改变了过去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式,而是将的工资,薪资,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合并,按年计算,个税多退少补。

那么从2019年1月1号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000元调整到5000元。个税税率,根据不同金额划分的七级从3%到45%不等。

 

 

也就是说,个税改革以后每月缴纳的税款等于每个月收入减去这5000元,扣掉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扣除部分,再乘以相应的税率。

不过,这部分税款的只是预交税款。

每年年底,要进行年度的汇算,就是将全年的收入减去6万元以及全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规定的扣除项再乘以相应的税率,才是应该缴纳的税款。

简单来讲,就是要把纳税人已经缴纳的税款和应缴的税额做个对比,多交的退还给个人;少交的,那就需要给国家补税。就是我们所说的多退少补。

当然也不是人人都需要办理个税汇算清缴。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业务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第一,你必须是纳税人。

第二,个人的2019年综合年度收入需超过12万。

第三,补税的金额能超过四百块钱的

第四,2019年已经预缴的税额大于年度应该缴纳的,可以申请退税。


通俗来理解就是:纳税人年收入高于12万的,需要申请退税或者补交税款超过400元的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有退税,你可以选择不退,但是如果你要补税的话,那就必须交,否则你就是触犯了法律。

IRS警告!!!


现在,随着新个税法案,我国将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纳税人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守信承诺,信用承诺的履行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对于存在偷税、骗税、骗抵、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的当事人,税务部门将其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于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列为严重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

而针对个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个税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总的来说,汇算清缴在大数据支持环境下,不断完善了居民的相关信息,一方面有利于的减税实施到位,增强了居民个人的财富支配能力;另外一方面也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避免偷税漏税的,减少国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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